访谈时间:2025年11月12日
访谈嘉宾:财政金融局局长 钱吉春
访谈背景:
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是一项长期、复杂、艰巨的系统性工程,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经济金融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出台《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对于防范化解风险,保护群众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今天,我们邀请到威海好博平台_好博(中国)财政金融局局长钱吉春同志,就《条例》的重点内容进行解读。

威海好博平台_好博(中国)财政金融局局长 钱吉春
访谈内容:
威海好博平台_好博(中国)管委网:《条例》如何界定非法集资的?
钱吉春:《条例》所称非法集资,是指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以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
威海好博平台_好博(中国)管委网:《条例》中是如何阐述非法集资的特征?
钱吉春:《条例》明确了非法集资的三个特征:
(一)非法性。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
(二)利诱性。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
(三)社会性。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威海好博平台_好博(中国)管委网:《条例》在加强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方面作了哪些规定?
钱吉春:金融是特许行业,一般工商企业一律不得从事或者变相从事法定金融业务。实践中,一些工商企业、个体工商户在名称和经营范围中使用“类金融”字样,欺骗、误导公众,非法从事金融业务活动,成为非法集资高发领域。
《条例》明确,除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另有规定外,企业、个体工商户名称和经营范围中不得包含“金融”、“交易所”、“交易中心”、“理财”、“财富管理”、“股权众筹”等字样或者内容。
威海好博平台_好博(中国)管委网:《条例》对非法集资资金清退作了哪些规定?
钱吉春:《条例》明确非法集资人、非法集资协助人应当向集资参与人清退资金;清退过程应当接受处置非法集资牵头部门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非法集资中获取经济利益。
《条例》沿用《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以下简称《取缔办法》)有关规定,明确因参与非法集资受到的损失,由集资参与人自行承担。
威海好博平台_好博(中国)管委网:我们在宣传贯彻《条例》、提升公众防范意识方面,具体开展了哪些宣传工作并取得了怎样的成效?
钱吉春:我们始终坚持“宣传在前、防范为先”的理念,紧扣《条例》内容,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营造全社会共同防非的浓厚氛围。今年在全区范围开展打非宣传“七进”工作,累计开展宣传教育50场次以上,制作发放宣传折页12.65万份、悬挂横幅145条、张贴海报290张,构建起多维度、高密度宣传阵势,有效提升群众知晓率和覆盖面,推动全区防范非法集资工作提质增效。
威海好博平台_好博(中国)管委网:我们在落实《条例》、打击非法集资方面,具体开展了哪些工作并取得了怎样的成效?
钱吉春:我们坚决贯彻《条例》要求,今年主要从三方面开展打非工作并取得初步成效:
第一,筑牢工作机制防线。成立打非工作专班,建立“专班督导、部门联动”的协同作战模式,确保责任到位、形成合力。
第二,深化风险排查整治。组织部门、镇街累计摸排企业1.1万余家,精准筛查出风险隐患企业44家,并已对其中4家定性为非法金融活动的企业,依法采取了强化监管措施。
第三,狠抓大案要案查处。强力推动行刑衔接,协同公安机关对“威海鸿泉”、“泓宇公司”涉嫌非法集资案立案侦查,并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进行严厉打击,形成了有效震慑。
威海好博平台_好博(中国)管委网:非法集资手段层出不穷,真是防不胜防。请问您在防范非法集资方面有什么建议与网友们分享的吗?
当前非法集资的骗局确实不断翻新,常常打着“科技创新”、“绿色环保”、“养老扶贫”甚至“元宇宙”、“新能源”等时髦概念的旗号,让人眼花缭乱。面对这种“防不胜防”的情况,我们普通民众要做的,就是练就一双“火眼金睛”,守住自己的钱袋子。在此,我分享几点核心建议,希望能帮助大家远离陷阱:
第一,牢记一个“核心”:抵制高利诱惑,坚信天上不会掉馅饼。
这是防范所有集资骗局的定海神针。请务必保持清醒,任何承诺 “保本保收益”、“零风险、高回报” 的投资项目,都违背了基本的市场规律。要理性看待收益,但凡年化收益率明显超过正规金融产品(如银行理财、国债)的,比如动辄8%、10%以上,就必须高度警惕,这极有可能是“请君入瓮”的诱饵。
第二,做到两个“查清”:查清机构资质,查清资金去向。
查清资质:在投入一分钱前,请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相关金融监管部门官网(如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证监会),核实这家公司是否具备从事金融业务的法定资格。正规的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都是持牌经营,一目了然。对于任何“投资咨询”、“财富管理”公司,更要打起十二分精神,多数都不具备公开募集资金的资质。
查清去向:一个靠谱的投资项目,必须清晰地说明钱将投到哪里、怎么赚钱。如果对方在资金用途上含糊其词,或鼓吹“高大上”的概念却无法落地,这很可能是一个“拆东墙补西墙”的庞氏骗局。
第三,坚持三个“不要”:不要迷信背景,不要盲目跟风,不要心存侥幸。
不要迷信:不要被所谓的“政府背景”、“国资控股”、“明星站台”所迷惑。骗子最擅长包装自己,伪造文件、租用豪华场地都是惯用伎俩。
不要跟风:警惕身边的熟人“热心”推荐。很多非法集资利用“杀熟”原理,用“返利”激励拉人头,制造“大家都在投”的假象。投资决策必须基于独立的判断,而非人情。
不要侥幸:不要以为自己能在骗局崩盘前“火中取栗”。你盯的是别人的利息,别人盯的是你的本金。一旦陷入,血本无归是绝大多数人的结局。
最后,掌握一个“终极武器”:寻求官方核实。
当您无法判断或心存疑虑时,请立即按下“暂停键”。您可以随时拨打地方金融管理部门或公安机关经侦部门的公开电话进行咨询。让专业机构帮您把关,这是最直接、最有效的方法。